| |
工信部电管函〔2010〕114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置中国移动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的请示》(中移计〔2010〕28号)收悉,经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厦门设置通信信道出入口。 二、请你公司会同相关基础电信企业,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商定项目具体建设和使用方案。 三、关于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及相关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应当符合我部有关跨境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你公司在规划、建设和运行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安全生产、信息安全、应急通信等有关要求,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配套的安全设施。 五、你公司在运营和管理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我部有关通信出入口局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通信出入口运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联系电话:68206120)
二O一O年五月四日
抄送: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部内:规划司、通信保障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 04000001号 地址: 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 100804 |
|
|